首页 大赛简章 征选内容 评审方法 获奖商品
征选内容
您推选的受外国游客欢迎的“有魅力的日本土特产”征集结束。
1. 征选日期
2007年12月1日(星期六)~2008年1月27日(星期日)
2. 主题
对外国人来说具有魅力的日本土特产
3. 征选部门
征选部门及商品如下:
1)

使用当地产原材料的食品部门(生鲜食品除外)

以饮用或食用为目的,使用当地产原材料制造的商品(商品上需有能证明为当地产的标注)
2) 工匠手艺部门
由熟练的工匠采用传统技术制作的民间工艺品
3) 生态环保部门(下列商品之一:)
使用再生原材料制造的商品
废弃后能自然分解的商品
有助于节省资源和减少垃圾的商品
4) “酷日本”(Cool Japan)部门
传播新的日本文化形象的商品
〔例如:〕
使用当地产原材料的食品部门
糕点类 (日式点心、糖、日式脆饼干、小甜饼等)  
咸菜、泡菜类 (腌梅子、日式腌萝卜、野泽菜、酱菜等)
酒类 (日本酒、烧酒、冲绳特产烧酒“泡盛”等)
工匠手艺部门
漆器类、日本偶人、手雕摆设品等
生态环保部门
以废食用油为原料的再生香皂、生物降解性塑料制品、环保包、包袱皮等
“酷日本”(Cool Japan)部门
服装、图形图案、造型商品等
4. 应征商品条件
价格大致在5千日元以内,考虑到航空等长途旅行的特点,商品在体积和重量等方面应适合于携带。
5. 参赛对象
团体(企业、学校、集体)或个人
6. 奖品(授予推选获奖商品的应征者)
如应征商品在大赛中获奖,将按获得的奖项分别赠送旅行券。
各部门奖 金奖 各1件(8万日元旅行券)
各部门奖 银奖 各1件(3万日元旅行券)
各部门奖 铜奖 各1件(1万日元旅行券)
地区奖   共12件(1万日元旅行券)
※评选结果将直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获奖者。
7. 注意事项 以下几点敬请谅解:
若出现多名推荐人同时推荐同一商品的情况,将通过公正的抽签方式来决定推荐人。
另外,当同一类产品(如“日本酒”等)有多个制造商时,将参照“推荐要点”来评审出候选商品。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