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大赛简章 征选内容 评审方法 获奖商品
评审方法
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商品进行初审,选出大赛候选商品,
然后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商品进行最终评审。
1.初审(书面材料评审)
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评审标准对报名参赛的商品进行初审(书面材料评审),各部门分别选出25件、共计100件大赛候选商品。
2.最终评审(VJC 有魅力的日本土特产大赛)
大赛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对初审选出的大赛候选商品进行最终评审。
评审方法如下。
1)按部门评审
评审采用计分方式进行,4个部门各部门中总分高的商品获奖。
「商品的计分」
由各评委从候选商品中按部门各评选出3件商品(计分从高到低为3分、2分、1分),以获得全体评委总分的高低决定名次。
※为提高商品评审效率,将事先向大赛评审委员会的各评委提供“大赛候选商品名单(附照片)” 。
<计分例> 「使用当地产原材料的食品部门」
1) 3分 = “□□糕点房 精品羊羹”(1200日元)
2) 2分 = “×× 酿酒商 日本酒 吟酿霞关500ml瓶装”(1500日元)
3) 1分 = “△△屋 芥末泡饭调料礼盒套装”(700日元)
评委24名 × 各评委分数(3分~0分) = 总分 72分~0分
2)专由外国人评委进行的评审(评选地区奖)
由来自VJC活动重点市场地区的评委(12名)从所有部门的商品中各选出1件最符合各自国家民族爱好和情趣的有魅力的日本土特产,授予地区奖。
3)奖项
1.部门奖(4个部门)
・总分第1名 金 奖
・总分第2名 银 奖
・总分第3名 铜 奖
总分相同时的评判方法
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获得外国人评委总分高的商品胜出。
如外国人评委总分也相同,则由评委会主席进行裁决。
2.地区奖
⇒ 由外国人评委(12名)个人评选的奖项
○美国奖 ○加拿大奖 ○英国奖 ○德国奖
○法国奖 ○韩国奖 ○中国奖 ○香港奖
○台湾奖 ○新加坡奖 ○泰国奖 ○澳大利亚奖
※获此奖项的商品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获奖。
3.获奖商品的公布及销售
获奖商品将在大赛结束后予以公布。
对于得到制造商许可的获奖商品,将在为大赛提供赞助的各机场内进行展销。
返回首页